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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实施国有天然林保护工程

1998-01-07 来源:光明日报 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1月6日讯(记者郑北鹰)林业部部长陈耀邦在今天结束的全国林业计划会议上宣布:从1998年起国家将实施以调减木材产量、保护资源、分流人员、提高效益为主要内容的国有林区天然林保护工程。

陈耀邦介绍说,实施国有林区天然林保护工程是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、李鹏总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建设重要批示和朱基副总理关于坚决停止对天然林采伐重要指示的重大措施,是改善中华民族生存环境、保持生物多样性、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部署,也是解决国有林区生存与发展深层次矛盾、促进国有林区资源、环境和经济走上良性发展的根本之策。

据了解,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,就是要通过对国有林区天然林采伐量的调减,抓紧实施林业分类经营,切实保护、恢复天然林资源,进一步优化经济结构,合理开发林区多种资源,特别是开展森林复合经营,分流人员,实现国有天然林可采资源的消长平衡、人口与就业平衡、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以及社会效益平衡。

陈耀邦还介绍说,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初步设想是,按照林业分类经营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原则,在国有林区首先将原始林和生态脆弱地区的天然林,特别是大江大河源头及上游两岸的生态公益林保护起来,增加水源涵养,减轻水土流失、泥沙淤积对整个流域生产、生活及大型水利设施造成的危害和威胁。这些林区的森工企业要逐步做到全部停止采伐,职工要向营林、森林复合经营等方向分流转移。其他林区的天然林也要逐步停止采伐,从今年开始大幅调减木材产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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